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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面试 没有笔试

北京公开选拔“两高”人才方式确定
1998-08-06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5日讯记者李海霞、邓一报道:北京市工业、城建、商贸、农村、外经外贸、文教、卫生等各个系统和十八个区县,包括决策咨询、经营管理、科技、法律、金融、财会、工商和外经外贸等多方面的人才,将从北京首次进行的大规模公开选拔招聘“两高”人才中产生。据悉,选拔招聘现已开始,公开招聘选拔重点为面试测评,不进行笔试。

据悉,这次公开选拔招聘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8日至8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报名地点在东城区图书馆(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5号),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二是面试测评,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分别参加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相应类别的面试测评,依据面试测评的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选。三是考核聘用,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被考核人选进行严格的考核、考察,确定聘用人选,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选拔招聘的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2)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3)除按有关规定享受本次选拔招聘优惠政策者外,应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工作单位在北京地区;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可放宽到50岁(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专业技术职位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家机关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

(6)身体健康。

除以上6项基本条件外,各用人单位根据拟选拔招聘职位的岗位要求、任职资格在报名条件中另有补充规定,将在报名期间向社会公布。

选拔招聘的优惠政策

1、中央国家机关的干部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招聘经过面试测评合格,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央国家机关的干部;

(2)中央国家机关的干部,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招聘,报考职位与原单位所任职务级别相同者,被聘用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免去其试用期;

(3)凡被选拔、聘用的中央国家机关的干部,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学习或定向培训,学习、培训期间保留其任职资格,可边工作边学习,也可在学习、培训结束后再到任。

2、对学有所成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对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财务人员,不受北京市户籍的限制。

3、对符合北京市跨世纪优秀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条件,即在某学科或技术领域达到先进水平,得到国内同行业专家公认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北京市户籍的限制。

4、凡被选拔、聘用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配偶在京外地区工作的,优先解决两地分居问题,其未满18岁子女的户口可随迁进京落户。

选拔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公开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分别参加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相应类别的面试测评。当报考同一职位的人数超过30人时,采用初试筛选后复试的办法。面试测评结束后,各用人单位依据测评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别进行考察、考核,合格者,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由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对被聘人员履行相应的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考察、考核为不合格者,根据能上能下和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重新安排工作,本人如有异议,也可自行联系工作单位。在试用期内,如本人提出辞职,按聘用时双方所签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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